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录取原则
1.择优录取:对在学校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的,尤其是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优先录取,具有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录取;
2.按岗定人,适当调剂:根据受援地和受援单位的岗位需求情况和大学生志愿者的报名意向,力争使每一名大学生志愿者到达岗位后都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必要时对个别大学生志愿者的服务岗位做适当调整;
3.专业对口:要根据各受援单位岗位需求的要求,尽可能满足受援单位的工作需要;其中,小学教育类录取师范类专科生及部分英语、计算机专业的专科生;初中教育、职业教育类录取师范类本科生及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专业的本科生;农技、医疗、管理、农村金融类录取与岗位要求相近的本、专科生;
4.教育优先:在今年招募的650个工作岗位中,教师岗位占213个,为确保教师岗位的需求,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和愿意并有能力从事中、小学教师工作的报名者优先录用;
5.便于管理:受援地区的毕业生原则上回受援地参加志愿服务,并对主动申请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大学生优先录用;
6.第一志愿优先:为确保志愿申报平均合理,在确定最后人选时,首先考虑每位报名者的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满后,不再录取第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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