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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1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校园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及学校相关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年来由机动车引起的高校校园交通安全事故教训,为全面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出入管理,把好校园安全首道关

根据《通知》要求,学校将严把校门关。全体师生员工可通过校门人脸识别道闸系统核验入校,教职员工车辆可通过车牌识别系统准入。对访客人员及车辆入校,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访客人员及车辆入校要提前通过学校访客系统进行入校审批和报备,各审批系部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对访客人员身份、到访事由、准入时段进行确认,经审批同意的访客人员,在校门口处进行扫码核验或登记后,方可入校。未经审批、未在保卫部门报备或备案的访客人员及车辆,原则上不准入校。

二、规范停放秩序,营造安全有序静态环境

1.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均要停放在校内指定停车区域。学校已经规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位,规划了禁停路段和禁驶路段,设置了交通标识和交通设施,各类车辆要按规定,规范有序停放,不得擅自改变、挪移、损坏交通设施,严格禁止任何车辆堵塞疏散口及消防通道、消防车道,车辆停放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机动车辆通行和出入。

2.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应规范统一停放在划线区域内。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含电瓶车、平衡车及电池)禁止进入校园任何楼宇建筑内,包括不得在各楼宇空架层等场所充电,不得随意私接“飞线”充电,以防危险。

3.大型涉外会议、展览、赛事、考试等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入校停车的,尤其涉及车位需求量较大,或涉及大中型客车、货车等停放的,要提前向保卫部门报备。当不能满足车辆停放需求时,请来访车辆排队等候或服从保卫部门统一调度管理。

三、严控行驶行为,保障校园动态交通安全

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时,要严格遵守校内交通规范和指示引导,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严禁超速、超载、超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以及行驶中接打电话等违规行为;

2.严禁逆向行驶、违规抢道、强行超车等,校园内全区域禁止鸣笛;

3.严控无牌车辆、改装、超标货车、工程车等重型车辆入校,确因特殊需求入校的,需提前向保卫部门报备审批,安全通过相关路段;

4.车辆行经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人行通道时,须减速或主动礼让行人及非机动车。原则上,校内行驶不允许使用辅助驾驶或智能驾驶功能。

5.有关校内限速规定:机动车辆:校园学苑路全线限速20公里/小时,其余路段限速30公里/小时,校门出入口及行人密集区域限速5公里/小时;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限速15公里/小时。

6.特殊场景注意:车辆在教学楼、宿舍区、美术馆、体育馆、食堂、礼堂等周边人员密集区域行驶,尤其涉及师生出行高峰时段(日常7:40-8:40、11:30-13:30、16:30-18:00)或校园大型活动期间,车辆行驶要减速缓行,礼让行人。大型车辆通行时间及路线,应避开人员密集时段和路段。

7.对后勤保障、工程运输、快递物流等校外临时进校车辆,实施严格审核与行驶监管。

四、优化校园规划,构建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行体系

保卫处将不断优化交通路网与道路设计施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人车分流模式当前,校区已设置交通标线、交通标识,为避免交通事故还增设了速带、隔离石墩等物理防护设施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移在重要时段和路段,保卫处还增加了安保道路巡逻,有效引导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各行其道及时修复破损设施,落实常态化检测与评估,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确保校园路网设施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五、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

学校正在引入人工智能等新一代安防技术,其中重点强化交通管理技术应用,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的立体化交通防控体系。目前,已在学苑路安装两处测速抓拍装置,下一步,还将增设智能测速装置、违停抓拍设备、一键报警设施,实现违停实时抓拍、测速区段覆盖,对超速、逆行、强行超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精准识别及时提有效处置定期汇总分析车辆通行数据,研判交通运行情况适时通报违章信息。

六、健全应急机制,提升事故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

根据《通知》要求,保卫部门已经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应急处突机制,确保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场,协同相关部门和公安、医疗等力量高效处置,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升级,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开展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期间,规范交通管理,及时发布预警,必要时对相关区域相关时段和校园出入口等实施交通管制。

七、加强宣传教育,筑牢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保卫部门将通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辅导员微信群、校园OA系统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与法治意识,构建常态化、全覆盖的教育宣传体系在校园交通安全方面,学校各单位、各部门都有责任成为参与者和践行者,要通过内部例会、学生班会、主题团会等,对本单位师生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尤其涉及后勤保障、施工作业和大型车辆等入校的单位,审批访客入校和临时用工人员入校环节要同步强化安全教育宣传,加强审批监管强调安全责任

八、处理违规行为强化系统整治实效

根据《通知》精神,此次教育部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意在推动同类隐患系统治理,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消除一类风险”,要求建立健全校内违章处罚制度,并视情节采取提醒警告、通报批评、冻结进校权限挂钩考核等分级分类惩戒措施,切实提升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针对性与长效性下一步,学校保卫部门将根据教育部相关精神,结合我校人防和技防手段,肃查处校园各类交通违规行为现暂行规定如下:

1.一个自然月内出现1-2次违规:给予当事人提醒警告告知当事人遵守校园相关交通管理规定

2.累计3次违规:通报所属部门或院系,取消入校权限1周;

3.累计5次违规:列入校园交通整治“黑名单”,校内通报,取消入校权限30天

4.访客和临时车辆在校内违规,及时通知劝离,并视情况限制校园准入。

5.列入“黑名单”的车辆如需申请解除准入限制,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到保卫处签署整改承诺方可办理。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全校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校园交通规定,共同守护校园交通安全。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保卫处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