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保障住宿生人身财产安全,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科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学生处及相关部门需深入学生寝室,对学生寝室内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科将不定期与全体辅导员一起对学生公寓寝室内进行安全检查。
三、各院系辅导员每周白天和夜间均需对所管理学生寝室进行防火、防盗以及相关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四、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并监督整改。
五、形成学生公寓安全责任制,保证学生公寓安全无死角:学生公寓管理科负责学生寝室的整体安全;各院系辅导员负责所管理学生寝室的安全。
六、各院系辅导员需将每周的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鲁迅美术学院辅导员寝室卫生安全检查工作记录》和《鲁迅美术学院辅导员夜间查寝工作记录表》中,其他相关人员的检查情况均需形成专门记录。
《鲁迅美术学院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处所有。
附件一:《鲁迅美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科检查工作记录表》
鲁迅美术学院 学生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