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社厅、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辽宁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教规(2019)2号)以及《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辽财教(2024)256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