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沈阳市文明校园”称号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 15:10  消息来源:

近日,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4-2016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我院被命名为沈阳市文明校园。这是我院继“花园式学校”、“平安校园”之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获得的又一荣誉。


自2014年以来,学院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紧围绕“以鲁艺精神作为学院发展灵魂,努力造就具有社会责任感、时代精神和创造能力的艺术人才;传播先进文化,创作艺术精品,打造红色文化经典,为东北乃至全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的办学特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突出实践育人,扎实推进思想教育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认真落实高等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校园文化建设规划,突出特色文化育人,继承发扬鲁艺传统;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注重环境育人,建立和完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机制,维护和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加强活动阵地建设,完善管理,加强监管,发挥宣传阵地主渠道作用。本次“文明校园”荣誉的获得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极大肯定。


学院将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沈阳振兴发展中当先锋、打头阵、做表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拓进取,进一步深入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把沈阳建设成为引领实现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和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