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雕塑系《主题性雕塑设计研究与创作人才培养》高级研修班入选学员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2日 10:23  消息来源:


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鲁迅美术学院雕塑系《主题性雕塑设计研究与创作人才培养》高级研修班

入选学员名单公示


序号

姓  名

单  位

所在地

1

陈  勇

河北美术学院雕塑学院

河北省

2

高元昌

北京亦庄实验小学

北京

3

李继成

莆田学院美术学院

福建省

4

刘印川

河北美术学院雕塑学院

河北省

5

宋明明

西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陕西省

6

辛力强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省

7

许新龙

南京艺术学院

江苏省

8

钟 宽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省

9

于文忠

长春市松山韩蓉非洲艺术收藏博物馆

吉林省

10

段量斌

云南省楚雄师范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云南省

11

范广通

深圳市影响力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广东省

12

郭兵要

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安徽省

13

霍鹏飞

南阳师范学院

河南省

14

石  城

渤海大学艺术学院

辽宁省

15

王  超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江苏省

16

徐  冰

岭岳雕塑艺术有限公司艺术总监

辽宁省

17

张新程

佳木斯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

黑龙江省

18

张伟鹏

四川美术学院

重庆

19

张优群

湖南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湖南省

20

房延军

大连外国语大学国际艺术学院

辽宁省


请入选学员在7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邮寄到鲁迅美术学院雕塑系。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鲁迅美术学院雕塑系,王宁收。并于2019年7月20日下午3点报到。

报道地点:鲁迅美术学院雕塑系一楼大厅。

项目进行期间,学员的学费、作品展览均由主办方承担。住宿、伙食、往返交通等费用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应标准执行。学员在项目实施期间,需全程参加,如有旷课、无法完成培养或不服从管理者,主办方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综合考评,完成全部课程、结项合格的学员,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