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关于2018年美术学专业报考条件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4 15:49:33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对我院原公布的2018年美术学专业报名条件做出如下调整,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美术学专业基本情况


学院美术学专业(专业代码130401),涵盖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两个专业方向,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该专业属于理论学科。该专业除辽宁外,为不分省计划。


学院2018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第七条规定:报考我院的考生(书法学专业除外),必须参加生源地所在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美术学专业综合计算方式为考生文化课总分,且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不低于350分(各省文化课均按满分750分折算)。录取办法为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名,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


二、报考资格调整情况


1、原规定:我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中规定,美术学专业报考我院的资格要求,首先是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其次是须按我院招生简章规定的程序报名并网上确认。


2、调整后规定:考生参加生源所在地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者,均符合报考我院美术学专业条件。取消原规定:“考生须按我院招生简章规定的程序报名并网上确认”的要求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