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学院概况  新闻公告  教学动态  招生信息  函授自考  党建园地  学生工作  鲁美在线  校庆专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招生信息>>招生动态>>正文
招生动态
关于我院非学历培训收费的暂行规定
2017-12-30 16:27   审核人: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非学历教育管理,促进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此规定如下:

 

一、鲁美继续教育学院研习班收费标准:

全费标准。研习班按照我院在辽宁省物价局备案的标准收费,每课时40元,其实我院实际收费一直是每课时33元。

研习班收费程序。研习班每一次开班之前向财务处申报,学员到学院指定银行交费,账号为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账号。


二、鲁美继续教育学院研习班退费管理:

原则上不予退费。特殊情况下退费应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有关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凭书面申请、缴费收据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到财务处办理。

以上特殊收费情况必须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相关责任人以事故论处。


三、鲁美继续教育学院研习班学费打折标准:

打折学员的认定由专门人员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由主管领导签字方可生效。

1、鲁美与鲁美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与在校生(限沈阳与大连校区)可享受8折优惠。

2、鲁美继续教育学院往届研习班毕业生可享受8折优惠。

3、鲁迅美术学院机关部门等在编人员参加学习者,在夜校学习予以免费,不发证书。如需参加展览并颁发结业证书,则可享受8折优惠。

4、友好单位的十人以上集体报名学习的情况,每人享受学费八折的优惠。

5、优秀学员:如在结业展览时承诺优秀学员奖励为:“享受一次研习班报名五折优惠”,则本期研习班优秀学员在下一次研习班报名时,可享受一次学费打5折的奖励(学员可自行选择研习班类别)。


:优秀学员的判定需由研习班的教师组及主管领导共同认定方可生效。

附:

鲁美继续教育学院研习班打折审批需携带材料如下:

鲁美与鲁美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鲁美与鲁美继续教育学院在校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如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鲁美继续教育学院往届研习班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身份证复印件及结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优秀学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身份证复印件及优秀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7-2018  鲁迅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