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部门介绍  内审动态  法规制度  办事指南  审计公开  常用下载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法规制度>>校内审计制度>>正文
校内审计制度
鲁迅美术学院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鲁美院字〔2019〕211号)
2020-06-05 16:17   审核人:





鲁美院字〔2019〕211号

关于印发《鲁迅美术学院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连校区管委会,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现将《鲁迅美术学院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鲁迅美术学院

2019年11月12日



鲁迅美术学院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加强修缮工

程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辽教发[2011]39号)、《辽宁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辽教发[2015]3号)等文件,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学院范围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公共设施改造如水电、网络、监控设施等以及其他修缮工程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管理部门,是指学院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的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审计处在对

学院修缮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进行的独立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五条 预算造价万元以上的修缮工程项目必须审计。

第六条 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由学院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审计处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内部审计与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相结合,具体委托事宜由审计处负责办理。

第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审计处应对所聘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质量加强监督。

第八条 学院审计处在学院领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定,开展修缮工程项目审计,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涉。

第九条 审计人员应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益评价贯穿于修缮工程项目始终,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要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

第二章  审计内容

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是对工程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主要是检查工程结算价格与实际完成额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是否存在虚列工程、套取资金、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等主要包括:

(一)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前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进行预算审计;

(二)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的工程管理程序及规章制

度是否健全,是否按照规定执行

(三)学院大型修缮工程项目根据重要性和成本性原则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四)修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内容包括:

1.被审计项目竣工验收手续是否齐全,项目竣工结算及相关送审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完整,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

是否齐全。

2.被审计项目是否按照学院规定进行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中标价格与合同发包价格是否相符合。

3.被审计的招标工程项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内容有无增减,检查合同内未做项目是否已做减项处理。

4.工程结算书中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签证单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5.被审计项目工程结算的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

6.工程量是否准确,有无重计、漏计等计算错误。

7.综合单价结算方式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人、材、机单价是否合理。

8.工程取费标准是否与工程类别或合同相符,取费基数计算是否正确,计算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9.是否按照学院规定缴纳水电费。

10.拆除工程是否进行折价。

第三章 审计程序

第十一条 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要把学院批复的修缮工程计划审批表审批后5日内报送审计处备案

十二 计划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前必须进行预算审计。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将预算审计资料送审时需填写《预算审计报审表》,并提供下列审计资料:

(一)工程计划审批表;

(二)工程量清单;

(三)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维修改造说明;

(四)材料品牌等。

十三 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资料由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报送审计处,送审时需填写《结算审计报审表》,并提供下列审计资料

(一)工程计划审批表

(二)修缮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表;

(三)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四)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

(五)工程结算书;

(六)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联系单;

(七)甲供材料清单;

(八)工程竣工图纸;

(九)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十)材料变更认质认价确认单;

(十一)隐蔽工程资料;

(十二)与审计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送审资料由学院项目管理部门送审,施工单位

不得向审计处直接报送资料。凡是报送竣工结算资料不全的,一律退回,补齐后方予审计。审计期间不再受理补交的签证

第十五条 审计处收到完整的送审资料后,及时按照相关程序实施审计

第十 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对其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七条 审计处应在收到完整的送审资料后60日内发表审计意见。项目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处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交换审计意见后,10日内要将意见反馈给审计处,过期不进行反馈的视为同意审计结论。

第十 修缮工程项目严格实行先审计后结算方式。审计报告竣工结算定案和修缮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表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竣工结算未经审计,修缮项目管理部门不得送财务处报账,财务处对未经结算审计的修缮工程项目不予办理竣工结算付款。

第十九条 为保证工程结算审计的顺利进行和修缮资金的有效使用,项目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并填写修缮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表。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前,工程项目累计付款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5%。审计意见下达后,方可结算程价款,并预留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经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予以归还。

二十 没有按照学院规定招标而擅自施工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时,不予接受结算送审资料。

第四章  审计要求

第二十一条 修缮工程中涉及的办公家具、与工程无关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由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采购,不得委托施工单位代购。

二十二 为便于工程成本核算的管理,应按单项工程招标、签订合同、竣工结算不得随意混项或分解工程项目内容、采取拆整为零方式规避审计。

第二十 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要组织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时要充分考虑工程范围和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提高标准和增大工程范围。

第二十四条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对涉及到拆除、隐蔽或发生图纸变更部分的施工,项目管理部门应提前通知审计人员进行现场复核,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第二十 对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的几点审计要求:

(一)修缮工程项目都必须签订合同,内容要完整。

(二)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应写明学院审计确定造价后,方可结工程款字样。

(三)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应写明完工的项目经验收后按学院相关规定及时报审,否则不予结算工程款字样。

第五章 审计处理

第二十六条 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审计处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审计意见。施工单位对审计结果有异议时,则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有原则分歧,不能达成共识,可按照有关程序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二十七条 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工程付款没有按照本规定控制,工程项目未经审计擅自付款或借款核销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 对在修缮工程项目中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审计处应建议学院或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在修缮工程项目审计中,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审计处应视情节轻重向学院或纪检监察处提出给予经济处罚或党

纪、政纪处分等建议,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拒绝接受审计处审计的

(二)不如实提供审计资料和阻挠破坏审计的

(三)未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擅自决定开工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

(五)转移、侵占和挪用工程资金的;

(六)项目竣工结算未经审计擅自决定与施工单位办理

结算的

(七)将项目竣工结算化整为零,逃避审计监督的

二十九 对在修缮工程项目审计中,严格依法,做出显著成绩的审计人员,学院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院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交纪检监察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学校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六章 附则

三十 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三十一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修缮工程项目结(预)算审计报审表

附件2: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资料清单表

附件3:修缮工程项目预算审计资料清单表

附件4: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定案单

附件5:修缮工程预算审计定案单

附件6:修缮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表
















附件1                                            审计编号:第        号

鲁迅美术学院审计处

修缮工程项目结(预)算审计报审表

项目名称


项目管理

部门(盖章)


审计类别

预算  /  结算

送审金额


合同金额


采购方式


施工单位


结算编制人

及联系方式


送审资料

详见《修缮工程项目结(预)算审计资料清单表》

特殊事项说明


如结算审计项目未履行以下任一程序,请在此做详细说明:

1. 未履行采购申请;

2. 未按鲁迅美术学院相关规定进行招标;

3. 未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管理

部门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批示

(签字)


     年    月    日

送审日期


结审日期



注:1.本报审表及资料清单表由学院项目管理部门填写送审,施工单位不得向审计处直接报送资料,本表一式份,项目管理部门审计处各执一份2.送审资料应是原件,复印件需项目管理部门重新核实、签字盖章确认。3.审计期间不再受理补交的签证。

附件2

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资料清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管理

部门(盖章)


序号

送审资料名称

份数

页数

备注

1

工程计划审批表




2

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




3

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




4

工程结算书




5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联系单




6

甲供材料清单




7

工程竣工图纸




8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

材料变更认质认价确认单




10

隐蔽工程资料




11

其他材料




项目管理部门声明:我单位已对送审资料进行了审核,相关资料真实、完整。

项目管理

部门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审计处接收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修缮工程项目预算审计资料清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管理

部门(盖章)


序号

送审资料名称

份数

页数

备注

1

工程计划审批表




2

工程量清单




3

施工图纸




4

施工方案




5

维修改造说明




6

其他材料




项目管理部门声明:我单位已对送审资料进行了审核,相关资料真实、完整。

项目管理

部门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审计处接收人(签字):                    日期:



附件4

鲁迅美术学院审计处

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定案单

工程类别:                                                       施工单位:                单位:元

工程名称

送审金额

审增金额

审减金额

审定金额
















合  计

--

--

--


项目管理单位: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建设)单位: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送审金额+审增金额-审减金额=审定金额

     2、不含甲乙双方的索赔事项。

编制人


年    月     日

复核人


年    月     日

备注:最终付款金额应按合同约定扣除进度款、质保金、违约罚款等款项。


附件5

鲁迅美术学院审计处

修缮工程预算审计定案单

工程类别:                                                        施工单位:                单位:元

工程名称

送审金额

审增金额

审减金额

审定金额
















合  计

--

--

--


项目管理单位: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建设)单位: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送审金额+审增金额-审减金额=审定金额

     2、不含甲乙双方的索赔事项。

编制人


年    月     日

复核人


年    月     日


附件6

鲁迅美术学院审计处

修缮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资金来源


施工单位



序号


日期

进度款申请理由

按合同应

支付(金额)

本次支付

(金额)

累计已支付(金额)

累计已支付(比例)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

(签字)

财务处

经手人

(签字)

1








2








 3








累计已支付合计:                 元

注: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前,工程项目累计付款合计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5%。



(此页无正文)




















        鲁迅美术学院                        2019年11月12日印发


关闭窗口

备案序号:辽ICP备17006107号-2    本网站由鲁迅美术学院信息网络中心维护

Copyright By lumei.edu.cn 2002-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