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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鲁美
鲁迅美术学院外国留学生培养与管理制度
2017-01-15 11:05 易鹤同  审核人:

一、外国留学生守则

1、努力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尊重教师和工作人员。

4、遵重同学,团结友好。

5、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6、爱护公共财物,提倡勤俭作风。

7、遵守中国政府有关法令和规定。

8、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9、维护和增进各国人民之间友谊。

二、外国留学生入学、学习、离院须知

1、入学

(1)学院每年九月初和三月初开学,留学生应按入取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在开学两日内到学院国际艺术教育交流中心报到。报到后一周内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宿费等费用。并办理新生报到注册和老生开学注册。

(2)新生报到注册办理一下手续:

交验本人护照、《外国留学生入学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长期留学人员须“X”字签证;填写《外国留学生登记表》,交1寸正面免冠照片8张;到沈阳市卫生检验检疫局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确认手续;新生报到注册后,在入境一个月内到沈阳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手续;听取沈阳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警官介绍外国人在华应遵循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管理条例;参加入学前教育,自觉遵守学院制定的规章制度;长期留学人员须缴纳医疗保险;凡不合乎入学要求者,不予注册。

2、学习

(1)凡在我院攻读本科各专业的外国留学生,均与中国学生合班听课。研究生配备专业指导教师。进修生跟班听课。

(2)留学生入学后,经国际艺术教育交流中心安排到系里上课,实行每周五日课制,每周40学时,每日授课时间按课程表进行。

3、考勤、考绩

(1)留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完成规定的作业,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

(2)因病请假1天以内者,应及时向任课教师、系辅导员请假。2天以上者,应有医生证明,并报所在系批准。

(3)因事不能上课1天以内的,应提前向任课教师、系辅导员请假。2天以上者,须事先填写《事假请假单》,由留学生所在系、外事办公室领导批准。每学期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周。

(4)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者,均以旷课论,经教育无效者,给予纪律处分;对每学期缺课总学时达1/3者,不发放成绩单和进修证书,只发给学习证明,对每学期缺课总学时达1/2者,以自动退学论处。

累计旷课16-24学时(不足2天),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25-32学时(不足4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33-50学时(不足2周),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累计旷课50学时(两周以上)以上者,作退学处理;每学年四门以上不及格,作退学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20分钟的,每次按旷课一学时计算;迟到或早退两次按旷课一学时计算。

(5)留学生享受我国的节假日及学院的寒暑假待遇,各派遣国的重大节日,学院不放假,但可根据学生申请准假1至3天,每学年不超过2次。

(6)要按照学院的规定按时参加修读课程的考查和考试。无故缺考者,不记成绩,不予补考。学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者,学校发给进修或毕业证书;对未完成进修计划者,只发给学习证明;凡中途辍学者,只发肄业证书,注明在院学习或进修的专业及时间。

4、休学、退学

(1)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可由留学生自己申请,或由学院建议休学,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

(2)凡申请退学或提前结业者,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留学生所在系签署意见。由外事办审核决定。退学或提前结业者,一律不发毕业证书,只发结业证书。往年和本年学费概不退还。

(3)凡休学者,须办里休学手续,留学生应在规定日期内到校办理复学手续。留学生复学后,随下一年级原专业学习。凡到期不复学者,以自动退学处理,不保留学籍,不补发结业证书。

(4)因病休学到期复学时,应在两个月前将恢复身体健康的证明寄给学院,学院同意后方可来华。来华后须经过复杳,符全健康标准方可复学。

(5)因事因病连续请假两个月以上不能跟班学习者,作休学处理,学籍保留一年,如不能回国,允许跟班旁听,待新学年开始后,准予插入新生班内就读,一切费用自理。

5、离院

(1)留学生离院(转学、退学、结业、毕业)前二周,应到国际艺术教育交流中心办理离院手续单,办理出入境手续。结清费用,交回应归还的钥匙、卧具、图书、证件等物品,然后学院给办理离院手续,发给结业证件,退还应退押金。

(2)已经毕业(或结业)的留学生,须于毕业之日起15天内离院,一般以校历为准,学习结业后,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予延长在华居留时间。

(3)凡要延长留学时间的学生,须在离院前两个月向国际艺术教育交流中心申请并办理居留许可延期手续,由学生本人到公安局外管处办理。

(4)留学生因故不能按时离院,要求继续提供住宿者,须向外事办提出申请,在宿舍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予适当照顾,但要按客房收费标准收费。

(5)留学生毕业离校后,必须在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出境,否则将受到出境口岸公安机关的处罚。

三、紧急电话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盗警电话:110 学院保卫处:23932610

国际艺术教育交流中心:23930108;239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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