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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美术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

编辑:金鼎|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18| 浏览次数:

为服务支撑教育强国建设,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专门人才选拔培养,推动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开展,为进一步规范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提高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切实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

一、组织管理

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推免生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分类选拔、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领导接收推免生全部工作,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具体业务由研究生处负责落实。推免招生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强化信息公开,畅通咨询申诉和监督举报渠道。

接收推免生的院系,由院系党政负责人、本年度有招生任务的相关导师及教师按照《鲁迅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评卷、复试工作教师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组成接收推免生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名单产生程序与名单由院系负责人签字、院系盖章后,报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开展工作(复试小组人员应在院系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下,在全部符合条件的导师中,以推荐、选举或抽签等方式产生)。

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确定考核的实施程序、具体内容、评分细则等,统一对考生的评价尺度。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各学院按照《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成立以院系负责人牵头的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审核专家组名单产生程序与名单由院系负责人签字、院系盖章后,报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开展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人员应在院系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下,在全部符合条件的导师中,以推荐、选举或抽签等方式产生)。材料审核专家应按照本单位材料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审核报考本单位推免生的考核材料。加强对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中提交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创作实践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复核,并视情况在后续综合考核中进一步考查。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交由研究生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照《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凡教职工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参加本次推免复试,必须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全部推免考核流程;有非直系亲属报考的应当主动报备。学生报考时,如存在与推免工作人员利益关联情形,也应当主动报备。未依规报备回避关系并影响公平公正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应学生可取消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推免接收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研究生处选派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督。

二、选拔原则

1.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等。

2.加强对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落实国家政策导向,推免招生计划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双一流”建设学科倾斜,并兼顾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研攻关任务、重点人才培养改革对应的学科专业。我校全日制各招生学科专业均预留相应计划用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接收推免生数量严格控制在本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0%以内。

三、接收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获得2027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和提交材料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等相关手续,线上报名时间截止至9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须同步向各学院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组提交以下全套材料,并对全部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1.《鲁迅美术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学术简历(应包含但不限于自然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取得的学术、创作成果等部分)。

3.两封由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

4.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成绩单需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口处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研究、创作实践水平的成果证明。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考生提交创作(可含习作)、设计作品集;艺术学专业考生提交相关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理论成果。

6.本科期间,如有其他学术、创作类的学术发表、作品参展、获奖等成果的,可提交出版物复印件、入选证书、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并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原件在复试时出具查验)。

以上材料请于2026年9月22日17:00前用EMS邮寄或送达至各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表。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名单将于2026年9月24日之前公布在鲁迅美术学院官网上。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

1.复试报到时间:2026年10月9日(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报到地点:

报考沈阳校区的考生在鲁迅美术学院莫子山校区研究生处报到

报考大连校区的考生在鲁迅美术学院金石滩校区研究生处报到

3.复试时间:2026年10月9日(13:30开始)

4.复试科目: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考核内容:包含材料审核、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根据学科人才选拔需要增设实践创作考核环节,全面考核考生专业素养、研究创作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学术伦理。

面试为综合考核必要环节,考生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面试次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 分不予录取。

面试专家应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于面试结束后递交到研究生处,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体检

参加复试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表于新生开学报到时提交。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查验新生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六)录取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结合各学科专业、导师培养要求,在导师同意接收前提下择优录取。 出现以下情形,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1.新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本科毕业至研究生入学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学术不端行为;

3.推免生本科毕业学年学业成绩达不到本科毕业要求。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可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报考学生水平,对各院系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我校官网进行不少于7日公示;公示期间原则上不得修改公示内容,确需变动的,应当重新公示7日并说明变动理由。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限内确认待录取,逾期不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注册学籍。推免资格、录取结果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四、监督制度

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督察。在接收推免生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或有关教师有违纪或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附则

1.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年度推免工作结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的考生,推免生资格自动作废。

2.本办法条款如有与国家、省级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省级法规政策为准。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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