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对本校科研、艺术创作工作实施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校的科研规划、科研管理、各级各类科研专项、科研成果管理、社会服务、产学研合作以及组织艺术创作和参加各级各类美展等主要工作。其职责范围分别为:
1.负责贯彻国家科研工作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科研、创作工作规章制度, 组织实施学校科学研究、美术创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学术文库、高端智库、科研成果奖励等申报与管理。
3.负责各级各类科研经费和奖励经费的日常管理。
4.负责科研成果统计、成果转移转化和知识产权管理。
5.负责学校社科联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学校学术不端行为。
6.负责美术创作成果统计,组织学校教师开展艺术创作和参加各级各类美术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