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1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二)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四)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与资助资金之比不低于1:1。
(五)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鼓励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优先。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材料由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审定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报送单位请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2.报送纸质版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3.报送电子版材料: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以“学院-汇总表”命名。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
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3.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
4.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的通知》-原通知
5.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原通知
联系人:
沈阳校区:校部办公楼429室科研创作处,王越
电话:13940081226(同微信)
大连校区:行政楼303室科研创作处,邵阳
电话:18642838175(同微信)
鲁迅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