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必须严格落实校园网访问实名认证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管理,提高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水平,规范网络秩序,现就校园网上网实名制及账号安全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网用户信息上报
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本单位本部门人员上报《校园网用户信息统计表》,并详细填写办公地点、楼层和房间号,请于9月29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到信息网络数据中心,如报错或不上报后续会影响办公电脑的上网功能。
二、账号安全管理要求
教职工在使用校园网办公电脑时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意识,定期对办公电脑进行病毒查杀和漏洞扫描,必须使用本人实名认证账号登录校园网,不得使用他人账号进行上网,严格执行“一人一号、专人专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个人账号是个人身份标识,涉及到个人隐私和网络安全,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账号,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如发现账号异常或出现安全问题,请立即联系信息网络数据中心处理,及时冻结账号,避免损失扩大。
三、账号注销管理要求
当教职工退休、离职或长时间调离时,请及时联系信息网络数据中心处理账号权限,严禁使用离职、退休等人员的账号进行上网。
四、禁止私设无线路由器
学校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设无线路由器,对于已安装无线路由器的请自行拆除,未拆的相关账号将被禁止使用;使用无线设备引发的网络安全事故,由使用设备的个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五、责任追究
每个实名制帐号上网时发生的一切网络行为,由帐号所有人负责;教职工在使用账号出现下述情况时,视为违规行为:
(一)私自转借、转让、出租账号的;
(二)使用翻墙等代理软件非法访问境外网络的;
(三)对校园网络进行非法入侵、嗅探或盗用他人账号的;
(四)对校园网络进行攻击,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网络的;
(五)未经信息网络数据中心批准,利用校园网接入其他网络代理设备的;
(六)从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上网活动的;
(七)其他扰乱校园网正常网络秩序的。
请教职工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共同维护我校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如有问题,请联系信息网络数据中心。
信息网络数据中心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