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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17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信息安全管理,落实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信息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措施,提高我校信息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范能力,针对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担当起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护责任。

二、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强化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确保网站和信息系统操作权限落实到人,具有信息系统的部门应加强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定期巡检并查杀病毒,做好数据备份和系统数据安全防护

三、学校的内部数据和敏感数据必须保存在校,禁止保存在校外(含云存储或云服务平台)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内部数据和敏感数据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四、加强个人办公电脑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定期进行漏洞扫描与病毒查杀,及时更新系统补丁与杀毒软件,确保防护体系始终处于最新状态;警惕钓鱼邮件、陌生链接,不随意点击可疑附件。


信息网络数据中心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