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8日



鲁迅美术学院保卫处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负责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保卫处坚持以“维护学院稳定、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的原则,保障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

二、开展法制、国家安全、治安和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

三、检查、指导、协调、服务学院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承担学院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集体户口管理和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工作;

五、配合协助国家安全局、公安机关、消防机关、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等。

一直以来,保卫处不断完善自我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探索工作新思路,切实维护学院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学院的稳定和发展保驾护航。

相关规定:

          鲁迅美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




附件【鲁迅美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