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2024年基本科研业务(专项)工作宣讲会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4:02  消息来源: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我校科研创新能力,加强有组织科研,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136号)要求,我校于6月17日举办了2024年基本科研业务(专项)工作宣讲会。本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工作是在学校党委的正确指导下,经过精心设计策划,出台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为科学、高效开展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两校区同步视频。


学校副院长赵璐教授出席了宣讲会并讲话。她表示,2024年我校申报的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数量和资助金额再创历史新高,学校高水平科研创作的势头强劲。这是我校加强有组织科研,发挥团队优势的又一次集中体现。

科研创作处处长李志民从基本科研业务(专项)工作的文件依据、项目库与项目类型、项目申报与评审、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方面展开详细解读,并就现场师生的提问做详细解答。

下一步,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做好新时代文艺工作,建设文化强国、艺术强校。着眼于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助力广大师生在重大主题创作、推动文化创新和承担国家级项目上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