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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鲁迅美术学院机关楼231室

邮编:110004
传真:024-83937660

 
工作动态
学院举行招标采购验收监督业务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0-09-25

  917日、924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先后在学院大连校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学院沈阳校区机关楼二楼会议室举行了招标采购验收监督业务培训会。学院纪委副书记顾晓薇、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丁硕、财务处副处长陈亮、综合监察室副主任黄玉梅、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任太余和31名学院招标采购验收监督员(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全体与会员学习了《鲁迅美术学院大宗货物采购管理办法》《鲁迅美术学院自行采购业务流程及相关要求》《鲁迅美术学院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实施细则》。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任太余向与会人员讲解了招标采购、资产验收的监督程序及方法,并就如何实现科学、精准、有效监督进行了讲解。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吴平、刘馨浓、王爽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招标采购工作流程及要求、国有资产验收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对采购招标验收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了分析。

  会议指出,开展采购招标验收监督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对规范和加强采购招标工作意义重大,有利于进一步全面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保证和促进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对学院国有资产和重大项目资金的科学化监督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招标采购验收管理与监察效能的有效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规避招标采购及验收风险,有效预防招标采购及验收工作领域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

  会议希望学院招标采购监督员(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进一步明确监督工作要求:一是坚持做到清楚监督职责、清楚监督流程、清楚监督规则;二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决杜绝招标采购和验收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三是国资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对招标采购监督工作进行集体研判和优化管理,切实落实招标采购监督工作的要求;四是采购招标监督人员作为学院招标采购管理的前哨,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做好监督工作的记录和经验积累。

  此次培训会的举行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学院招标采购和验收行为,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学院招标采购效益,对我院招标采购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