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乔斯墨|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武装部)|
发布时间: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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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常态化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温馨提示
辽宁省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提前启动。自2月9日起,辽宁省各地可正式受理2026年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日期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受理期间,每名学生仅限办理一次助学贷款,不得重复申请。请有需要的同学认真阅读,提前准备材料,按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如在政策理解等方面遇到疑问,可与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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