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课堂教学工作是院系的中心工作,是实现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途径。随着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加强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保证和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明确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职责,本学院决定所有专业课程中的备课、授课、辅导答疑及作业安排等方面的实施标准进行具体规范。依据《鲁迅美术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标准,使教学适应21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具体规定如下:
一、教学过程规范
(一)课程设置应符合学校办学目标、专业定位与课程体系的要求。
(二)课程的设置必须由学术委员会经过一定的程序及要求讨论,并通过后方能实行。
(三)课程设置之初应准备好相应的课程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资料、实验设备及材料等,并有相应的说明文件。
(四)新开课程实施教学之前须经过任课教师试讲以及教学负责人听课过程,听课通过后方能正式开课教学。
(五)课程结束须按照既定的考试或考查方式检验教学效果;任课教师按照既定的要求评分并做课程总结;课程考试高、中、低档成绩分布应有较为适中的比例。
二、教学行为规范
(一)教师任课资格和条件
1.任课教师依据国家《高等教育法》必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
2.毕业当年进校的青年教师均应参加岗前培训,明确教师职责,初步掌握教育教学科学理论,了解教育教学规律,为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奠定基础。
3.开课教师必须熟悉拟开课程的内容、重点、难点及其处理办法,对课程的各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完全熟悉。
(二)备课
1.任课教师课前应完成关于教学内容、教学计划、教学形式、作业要求、考试方式以及教学设备等相关任课准备。
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按照《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档案质量标准》认真准备相关教学档案,包括教案、讲义、教材及参考资料、课程教学进程表等相关文件。要认真阅读该课程的教学大纲,熟悉教材、教法,明确教学任务,对自己的教学工作做出整体安排,确定教学总时数等。
2.教师备课时要了解该课程在专业教学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作用以及专业培养目标对该课程的具体要求,明确教学目的、要求和内容,知晓该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衔接与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行课程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程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在充分考虑学生接受能力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合理组织教学。
3.教师在授课前要认真备课,写出教案,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重点、教学过程、主要教学方法等,以保证每节课有条不紊地进行。
4.备课过程中要精心研究设计教学方案,积极采用多元化教学方法。教师应根据专业发展情况、教学要求的变化和学生实际水平,补充、修改或重写教案,应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
5.教师应认真钻研教材及课程参考资料,了解主讲课程体系及各章节内在联系,明确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内容,掌握课程重点、难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并注意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注重将前沿知识融入教学。
6.备课中,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设置相应的作业。作业量要符合教学大纲规定,题目应在备课时试做。
7.教师在授课前要认真分析研究教学对象,分析掌握学生在知识、技能和能力、态度等方面的差异,使课堂教学具有针对性。
8.教师在授课前要准备好上课用的教具、课件、图片和声像设备等,上课携带好教学大纲、教案、讲义、课程进程表、教材、课件等教学文件上课,并进行细心检查核对,以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9.教师在授课后要对教案和授课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发现问题应及时弥补,总结经验,不断提高。
10.本学院要定期组织专业课教师定期进行集体备课。研究学生学习特点,讨论贯彻落实教学大纲的措施,处理教材重点,统一教学进程,规范教学基本要求,合理安排课程练习和作业。通过教师的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和体会,集思广益,取长补短。
(三)授课
1.任课教师教学过程中应坚持教学计划要求,同时积极发挥创造性,针对授课学生的专业基础及学习状态,适当调整教学内容及方式,以求得最佳效果。
2.授课过程中应秉持科学严谨、生动活泼、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任课教师应对课程讲授内容的学术性与专业性负责。
3.任课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应精心设计课程、准备计划、组织教学;应以问题意识为先导,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并帮助学生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应与学生积极互动,教学相长,处理好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关系。应尊重学生人格,关注个体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因材施教,个性化培养,开展主动而富有个性的教学。
4.教师授课环节的政治纪律、教师行为、教学内容及方法,课堂管理等方面要求按照《鲁迅美术学院课程管理规定》 执行。
5.教师应在上课时间提前到办公室填写签到表签到,并提前几分钟到达教室,等候上课。
6.课程开始时,教师除了扼要介绍本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外,还应详细说明本课程教学中作业、课程考核等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比重。同时明确课堂纪律,明确考勤方式。
7.任课教师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认真完成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不能任意增减课时和随意变动教学内容。讲授过程应简练准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条理分明,注重介绍学术前沿新动态。切忌照本宣科且不得讲授与教学目标无关的内容。
8.认真授课,努力作到教学信息准确,讲授清楚,教学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充分体现课程特点。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和发言,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课堂气氛严肃活泼。尽量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协调好各个教学环节,以利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9.语言教学还要特别注重学生语言技能和交际技能的训练,贯彻精讲多练的教学原则。语音、语调标准,语速适当,声音宏亮清晰。
10.教学语言简洁、生动,如有板书,则需要板书设计合理、书写规范工整。
11.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注重启发式、研讨式、探究式的教学方法。
12.按时上、下课,不能无故迟到、早退、误课、落课,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时,应事先请假。
13.教态自然大方,衣着得体,与教师身份相宜。
14.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平时成绩评定严格按照《鲁迅美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及《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学生成绩考核与管理规定》执行。
15.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或结束后,要征求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教学工作之余,教师要坚持学习性听课,尤其是听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讲课,以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16.课程结束时,任课教师应精心组织并科学实施课程考试或考查方案,认真评分,并及时向学生反馈;通过课程总结为下一轮授课效果的提升做好准备。
(四)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安排,教师既要针对学生学习中带有共性的问题,面对全班学生集体辅导,也要针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
(五)作业
1.布置作业。任课教师在实施教学过程中应及时布置与大纲规定相符合的作业,作业应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深度、广度适当,数量适中。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又要利于加强学生的艺术实践训练,提高专业能力。
2.批改作业。任课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仔细、严格,对不合要求的作业应退给学生重做。批改作业要认真、规范,并向学生及时反馈。
3.教师要督促学生按时完成作业,对欠交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教育,必要时令其重做或补做。
(六)测试和成绩评定
1.测试之前教师作好复习指导工作,通过复习使学生所学知识系统化,弥补课堂教学中的薄弱环节。
2.作好考试命题工作。试题难度、深度、广度等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卷出好后,应写出标准答案。
3.试题严格保密,严禁通过复习或其他形式将试题泄露给学生。
4.评分要客观、公正、合理、严格,课程考试成绩基本符合正态分布。
5.认真填写成绩登记表。总结考试情况,分析研究考试结果。
(七)考勤
1.任课教师在上课前5分钟到办公室填写教师日常上课签到表。
2.课上坚持每节课对学生考勤、认真填写考勤表。
3.对出勤情况不好的学生,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
4.对学生作业评定成绩的同时,出勤率也作为教师对学生成绩的评定标准之一。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12月
2025年10月修订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听课管理暂行办法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为有效地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听课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听课人员范围
(一)以学院院长为首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本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督导组成员。
(三)本学院聘请的教学质量督导专家。
二、听课对象
包括全学院的公共选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三、听课要求
(一)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听课,主要了解各专任教师教风和学风情况。
(二)本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督导组成员通过听课,主要了解各专任教师教风和学风情况及其教学相关的教学环境保障情况。
(三)本学院聘请的教学质量督导专家听课,主要给予专任教师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督导与建议,从而改进教学水平。
四、听课管理
(一)以学院院长为首的领导班子成员可定期与不定期听课。
(二)听课工作由本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由教学秘书协助落实,包括提供课程表,具体落实本院长听课工作。
(三)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及时、认真地填写听课记录表,在听课后交到学院办公室。通过听课或临时查课等形式,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并监督教学进度和效果,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任教,把好教学质量关。
(四)听课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听课制度。学院办公室将在每学期期末公布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听课反馈
本学院领导、督导组成员或聘请的专家听课后,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于发现的问题,上报学院办公室应及时进行处理、汇总,并向领导班子、授课教师进行反馈。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4月
2025年10月修订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档案质量标准
教学档案是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对教学工作的未来发展有价值的材料,为了加强教学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结合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的质量标准,特制定此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依据社会需求、国家专业质量标准、本学院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等制订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本学院培养人才、组织教学过程,检查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依据。
1.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根据《鲁迅美术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规定的内容和程序严格执行。
2.人才培养方案既要符合教学基本规律,具有相对稳定性,又要根据社会、经济和艺术的新发展,可以适时进行微调。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必须变动时,按照《鲁迅美术学院培养方案内课程调整审核表》执行。
3.所有教学活动都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围绕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进行。任课教师应熟悉本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了解本门课程在专业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课程的教学时数,学期分配等,以便掌握授课深度和广度、调整优化教学内容。
二、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实施专业培养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凡列入本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都须编写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编制应符合《鲁迅美术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并按照《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和程序。
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如确需变动,应提出申请,经本学院集体讨论,专业负责人审核,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实施。
三、课程教学进度表
课程教学进度表是任课教师安排课程教学进度,确保教学任务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的基本教学文件,是实施教学检查督导工作的重要依据。课程教学进度表编写工作基本要求如下:
1.每学期本学院所有课程均应编写课程教学进度表。
2.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校历、课程表及任课班级的教学进程,统筹编写课程教学进度表,并确保在课程表规定的教学起止周内完成全部教学任务。
3.课程教学进度表一经确定,严格按照课程教学进度执行并完成全部教学任务。
四、教材及参考资料
1.原则上每门课程都应配备教材。
2.课程参考资料由任课教师自主确定。
五、教案
1.教师授课必须携带纸质教案。
2.教案编写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目标明确,切合实际,内容翔实,课程重点、难点处理恰当,教学方法科学、多样。撰写规范按照《鲁迅美术学院课程教案》格式执行。
六、讲义
1.所有课程教学都要求使用讲义。
2.讲义内容应体现“结构清晰、整体协调、主题明确、简单明了”的基本原则,讲义形式应风格统一,美观大方。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4月
2025年10月修订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生毕业设计是实现本科毕业要求的基本单元,是支撑培养目标达成的主要判据,是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创造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从事艺术创作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是本科人才培养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管理工作,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毕业设计工作的目的
第二条 毕业设计是对染织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表演四个专业四年学习的检验。因此,这一阶段的设计应该是全面的体现四年学习的专业技能;首先是要能体现出专业特色的基本功,要有严谨学术风格代表及专业特殊性的表现。其次是制作工艺、技法等应用的视觉效果方面的展现。而毕业设计是本科生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对学生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通过该教学环节主要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完成毕节环节的过程中得到从事本专业设计和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训练。
(三)培养学生运用科学和艺术的方法、途径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四)培养学生调查研究、艺术展演等综合能力。
(五)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诚信意识和终身学习意识。
第三章 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 本学院领导班子全面负责各专业毕业设计工作:
(一)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包括《本科生毕业设计检查进度时间表》的制定,进行毕业设计工作动员与分组,布置毕业设计工作任务。
(二)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检查毕业设计工作进展情况。
(三)做好分组、选题论证、中期检查和毕业设计展演等工作,及时研究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审定全学院学生毕业设计成绩,做好毕业设计工作总结。
第四章 毕业设计指导要求
第四条 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应在教学院系的统一组织与布置下切实施行。
毕业环节指导教师应落实指导责任,一般每位导师指导毕业生数不超过10人。
第五条 毕业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师资配备不能达到要求,则应聘请校外具备相应资历的师资组成联合指导组实施指导;联合指导组中必须保证1位以上的副高级职称专业人员配备;鼓励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设计专业人员参与毕业环节指导。
第六条 毕业设计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整个毕业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指导教师应并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研究能力、学风严谨、责任心强的专任教师担任,能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把培养学生放在第一位,同时对学生严格要求。指导教师应重视和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第七条 指导教师具体工作:
(一)讲解选题意义,明确选题要求,指导学生选题或自主命题,制定毕业环节工作计划。
(二)按照本学院制定的《本科生毕业设计检查进度时间表》,进行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毕业设计是否抄袭等问题进行审查。
(四)检查毕业设计总体方案并进行修改指导。督查完成进度,解答学生问题,教师对每位学生的指导时间平均每周至少见面一次。
(五)审阅毕业设计初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六)对毕业设计做出专业性评价;指导毕业设计参加展演的准备工作。
(七)参加毕业设计展示指导的等活动,参与评分工作。
第五章 对学生的要求
第八条 学生要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任务。
第九条 学生要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工作进度。
第十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开展毕业设计工作,并保证出勤,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
第十一条 学生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创作成果,若有抄袭情况,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十二条 学生必须按规范化要求完成毕业设计,毕业设计作品需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设计作品展演。
第十三条 学生的毕业作品集及优秀毕业设计成果展演结束后交学院收存。
第十四条 学生在毕业设计工作地点,应确保安全,离开时须及时关闭电源,定期打扫卫生,保持环境的整洁有序。
第六章 毕业设计的选题
第十五条 毕业设计须立足于专业前沿,有一定的创新性,鼓励与企业合作,鼓励选择实际的设计问题,考虑社会关注热点。选题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并通过一定的论证过程最终确定。
毕业设计选题是确保毕业设计效果、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的关键,本学院要切实加强毕业设计选题工作,做好选题指导。设计作品应该是系列化的,要有内在的联系,并围绕主题观念,完成与之相关的形象、色彩、布局及在材料选择与制作上体现各专业能力的作品。主题和形式上,都要体现出自己的设计风格,并能达到准确、明了。毕业设计的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专业性。毕业设计选题要符合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毕业设计作品内容应包括创意灵感来源、设计草图、方案效果图、制作过程图、设计说明,以及实物成品。要通过毕业设计的训练,使学生具备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实用性。毕业设计选题应尽可能结合本专业领域和行业的发展实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选题方向既应与专业方向一致,又应贴近社会设计实践。
(三)创新性。毕业设计作品既应符合设计目的,又应具有新颖的设计创意。选题应尽可能突出本领域的选题创新、专业创新、技术创新等特征,使毕业设计在难度适中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反映科学与艺术创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需要。
(四)可行性。毕业设计选题符合艺术学各专业本科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切实满足本科毕业设计工作量的要求,避免过多和过少两个极端。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个性化。毕业设计选题要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避免千篇一律,鼓励学生根据兴趣和爱好在教师指导下自拟题目,使不同能力和知识水平的学生都能得到较大的提高。毕业设计作品应能体现饱满的工作量、熟练的设计表达技能、丰富的视觉展示形式。
(六)原创性。为了能够更好的体现毕业设计的原创性,防止抄袭或者复原其它作品,在创作过程中要求学生必须制作PPT,内容包括设计的灵感来源、构思过程的设计草图、最后定稿的效果图、制作过程图片,设计说明等,除了指导教师严格把握整体创作过程之外,领导统一安排时间组织所有指导教师和毕业生,分别对四个专业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与把关,其中包括每个学生逐一进行PPT讲解这一环节,以确保学生的原创性。
第十六条 毕业设计的选题工作在四年级上学期完成。本学院各专业分别组织本专业所有指导教师及全体毕业生,专门召开选题指导会,向学生简要概述毕业设计题目的内容、具体要求、难易程度及往届优秀作品讲解分析等,与学生充分沟通,指导学生选题。
第七章 毕业设计的过程管理
第十七条 本学院各专业应加强对毕业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根据本系制定的《本科生毕业设计检查进度时间表》,进行毕业设计的实施监控与管理。
第十八条 本学院应认真组织定期检查。检查学生与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过程中的任务执行及指导情况,重点是工作进度、质量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合理性。
第八章 毕业设计的创作过程
第十九条 毕业设计的时间安排应遵照本学院制定的《本科生毕业设计检查进度时间表》执行,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
第二十条 毕业设计应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生本人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的学术性与严肃性,认真签署“原创声明”,承诺毕业设计的原创性和对他人知识产权不可侵犯原则的尊重。
毕业设计的创作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毕业设计出现抄袭、雷同等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九章 毕业设计展演
第二十一条 本学院各专业按照要求可通过静态展和服装秀等多种方式展示毕业设计成果。毕业设计展演的成绩评定和具体时间安排由学院组织确定。
第十章 毕业设计的存档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的优秀毕业设计成果实物统一交由本学院保管。
第二十三条 本学院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作品集等相关文件资料归类整理存档,包括如下内容:毕业设计作品内容应包括创意灵感来源、设计草图、方案效果图、制作过程图、设计说明、实物作品照片、毕业展演等。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
2018年12月10日
2025年10月修订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生毕业论文是实现本科毕业要求的基本单元,是支撑培养目标达成的主要判据,是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创造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从事艺术创作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是本科人才培养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毕业论文工作的目的
第二条 毕业论文是对学生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阶段,是培养人才的最后环节,也是学生经过四年对本专业学习、探讨的一个阶段性学术理论总结,是对学生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通过该教学环节主要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完成毕节环节的过程中得到从事本专业设计和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训练。
(三)培养学生运用科学和艺术的方法、途径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四)培养学生调查研究、文献利用、书面表达、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五)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诚信意识和终身学习意识。
第三章 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 本学院领导班子全面负责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
(一)结合实际制定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包括《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查进度时间表》的制定,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动员,布置毕业论文工作任务。
(二)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三)做好开题论证、中期检查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及时研究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审查学生答辩资格。
(五)审定全学院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做好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第四章 毕业论文指导要求
第四条 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应在教学院系的统一组织与布置下切实施行。
毕业环节指导教师应落实指导责任,一般每位导师指导毕业生数不超过10人。
第五条 毕业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师资配备不能达到要求,则应聘请校外具备相应资历的师资组成联合指导组实施指导;联合指导组中必须保证1位以上的副高级职称专业人员配备;鼓励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设计专业人员参与毕业环节指导。
第六条 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整个毕业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指导教师应并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研究能力、学风严谨、责任心强的专任教师担任,能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把培养学生放在第一位,同时对学生严格要求。指导教师应重视和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第七条 指导教师具体工作:
(一)讲解选题意义,明确选题要求,指导学生选题或自主命题,制定毕业环节工作计划。
(二)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并下发给学生。并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论文写作提纲及前期研究。介绍参考文献书目,进行资料检索指导。
(三)按照本学院制定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查进度时间表》,进行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检查毕业论文总体方案并进行修改指导,督查完成进度,解答学生问题。教师对每位学生的指导时间平均每周至少见面一次。
(四)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毕业论文重复率及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五)批改学生外文摘要, 审阅毕业论文初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六)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按规定及时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对毕业论文做出专业性评价。
(七)答辩前,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配合学院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写作能力、论文质量等写出指导教师评语。
(八)经评阅人评阅后,由指导教师将全部材料反馈给学生,同时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前准备。
(九)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参与评分工作。
第五章 对学生的要求
第八条 学生要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任务。
第九条 学生要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
第十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开展毕业论文工作,并保证出勤,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
第十一条 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规定的写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内容,并按照本学院规定进行论文重复率(正文文字复制比)检查,不进行重复率检查或者重复率超过规定的取消其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十二条 学生不得参与论文买卖或代写活动,否则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按规范化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查重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的毕业论文成果及电子文档应于答辩结束后交本学院收存。论文经指导教师推荐可以对外发表。
第十五条 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地点,应确保安全,离开时须及时关闭电源,定期打扫卫生,保持环境的整洁有序。
第六章 毕业论文的选题要求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须立足于专业前沿,理论联系实际,尽可能选择与生产、生活、科研、教育相关的研究性命题,有一定的创新性,鼓励与企业机构合作,鼓励选择实际的设计问题,考虑社会关注热点。选题过程中应对相关领域的学术背景进行充分了解,掌握命题基本资料、熟悉前人研究成果、知晓相关理论与研究方法;能够明确选题的研究范畴与创新意义;选题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并通过一定的论证过程最终确定。
毕业论文选题是确保毕业论文效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本学院切实加强毕业论文选题工作,做好选题指导。本学院要求毕业论文在毕业设计创作后完成,并要求与毕业设计研究题目相符,包括选题定位与依据、创作调查与分析、题材与素材、创作构思过程、创作工具与材料、创作表现方法、创作风格、实验与创新、作品的特征或细节、创作中所设计的图文资料,以及需要说明的内容等。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专业性。毕业论文选题要符合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拟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切忌题目立意过大、内容空泛。要通过毕业论文的训练,使学生具备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实用性。毕业论文选题应结合本专业毕业设计的相关内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真题真做”,与毕业设计研究题目相符并定为毕业论文选题。
(三)创新性。毕业论文选题应尽可能突出本领域的选题创新、专业创新、技术创新等特征,使毕业论文题目在难度适中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反映科学与艺术创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需要。
(四)可行性。毕业论文选题符合所学专业本科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切实满足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的要求,避免过多和过少两个极端。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个性化。立足本学科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紧紧围绕毕业设计创作过程,针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论点依据,把毕业设计创作实践结果升华到理论认识和理论应用的高度,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与观点。这样使选题更能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避免千篇一律,鼓励学生根据兴趣和爱好在教师指导下自拟题目,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不同能力和知识水平的学生都能得到较大的提高。
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选题应坚持一人一题。不得多人同做一题或成组同题。指导教师可将大而难的题目分解成若干个子题目,作为学生独立完成的选题。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选题应注重题目的改进与更新,不得多年重复做一个题目。严禁将往届毕业论文借给学生参考,防止出现抄袭现象。
第七章 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开题程序
第十九条 毕业论文的选题工作在每年三月份完成。本学院组织教师召开选题指导会,向学生简要概述毕业论文题目的内容、具体要求、难易程度等,与学生充分沟通,指导学生选题。
第二十条 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须填写任务书,并在开题前发给学生。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学生方可正式开始毕业论文的后续工作。
第八章 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
第二十一条 应按照本学院制定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查进度时间表》认真组织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检查学生与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过程中的任务执行及指导情况,重点是工作进度、质量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合理性。
(二)检查是否有私自更换指导教师或改变论文题目的情况;是否有论文工作量不合理情况。
第九章 毕业论文的内容要求与撰写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应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生本人应充分认识毕业论文的学术性与严肃性,认真签署“原创声明”,承诺毕业论文的原创性和对他人知识产权不可侵犯原则的尊重。
毕业论文须符合学术规范和要求,须建立在本人对于论述材料充分了解、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到表达规范、内容充实、条理分明、逻辑严密、铺陈合理;并在理论、方法和视角上力求有所创新,鼓励运用跨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来构建研究结论。
写作表达必须做到严谨规范、图文并茂,章节结构、图表注释、参考文献的标注格式应符合国家规定、学校教务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论文的撰写应遵照鲁迅美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书写规范执行,包括字数与格式等相关规定,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毕业论文排版印刷格式必须符合鲁迅美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书写规范执行。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论文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毕业论文出现抄袭、雷同、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章 毕业论文的评阅
第二十五条 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连同查重检测结果(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评阅后,填写指导教师评阅表,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毕业论文质量等做出评价,并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的前提下,学生在距论文答辩5个工作日前向答辩委员会提交毕业论文及查重检测结果(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填写评阅表。对于评阅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答辩委员会。
第十一章 毕业论文的答辩
第二十七条 答辩前本学院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安排具体的答辩时间。
第二十八条 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负责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按专业方向和学生人数分设答辩组。每个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每个答辩组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依据答辩组教师的表决票统计答辩成绩。
第二十九条 答辩应包括毕业论文陈述和答辩提问两个环节,每个学生答辩陈述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第三十条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及答辩情况给出评审意见。答辩评审意见应根据学生实际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填写答辩评分表。
第十二章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第三十一条 毕业论文的总成绩由答辩小组按照开题成绩、指导教师评价、评阅人的评价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三十二条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一)优秀: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或创新;毕业论文立论正确、内容完整,引用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结论合理;文字条理清楚、撰写规范;论文格式规范,质量水平高;答辩时概念清楚,问题回答正确。
(二)良好: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立论正确、内容完整,引用与分析论证基本正确,结论合理;文字条理清楚、撰写规范;论文格式符合规范,质量较高;答辩时概念较清楚,能正确回答问题。
(三)中等: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内容基本完整,引用与论证无原则性错误,结论基本合理;论文质量一般;基本达到毕业论文规定的指标;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四)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质量一般,并存在个别原则性错误;论文不够完整;答辩时讲述不够清楚,回答问题有不确切之处或者存在若干错误。
(五)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中有原则性错误;论文质量较差或有抄袭现象;答辩陈述时概念不清。
第十三章 毕业论文的存档
第三十三条 应将学生毕业论文相关文件资料归类整理存档,包括毕业论文打印正本一份及电子版。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人评阅表、论文答辩评分表等。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
2018年12月10日
2025年10月修订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育人作用,全面加强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全面提高课程育人质量,全面提升立德树人成效,结合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实际,特提出如下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工作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促进本学院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加强面向全体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构建新时代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目标
坚持将思想政治教育覆盖到所有专业全部课程,融入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教学研究等所有资源全部要素,贯穿于教材选用、课堂教学、考核评价等所有环节全部过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促进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加强课堂教学建设
1.提高课堂教学建设责任意识。强化课堂教学工作责任,健全课堂教学管理体系。坚持依法依规,规范课堂教学管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课堂教学管理的根本要求。
2.加强课程教学管理。把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要求纳入教学评价体系,完善二级院校领导听课制度,加强教学督导团队建设,健全学生评教制度,确保对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要求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全过程有效管理。
3.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着重从实践教学、文化融入、分层分类教学特点、学术支撑等方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进一步探索实践教学的内容、载体、方式方法,加强实践教学资源建设,做到与理论教学互相融合。实施分层分类教学,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方式,逐步实行中班上课、专题报告与小班研学相结合的教学形式。以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学科建设引领和支撑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通过提升科研能力推动课程建设。
4.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方法与艺术,实施专题与“微课”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采用案例讨论、演讲辩论等形式,增强师生教学互动。加强对教案编写、课件制作、课堂教学组织形式研究,努力形成一批精彩教案、精彩课件、精彩微课。创新学生学习方法,开展小组学习,加大课外学习量,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解决问题。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评价方式,优化课程考核方式与题型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价体系。
(二)实施“课程思政”建设计划
科学设计教育内容。组织开展“课程思政”专题研讨、交流培训,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科学设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广泛应用启发式、讨论式、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方式。积极发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职能,系统组织开展“课程思政”专题研讨、交流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在“课程思政”方面的建设能力。
(三)探索推进“专业思政”建设
增强专业负责人责任意识。明确各专业在立德树人目标方面的新要求,明确专业负责人的责任,主动承担起“专业思政”建设的责任,提高相关业务能力和水平。
以重点课程为示范,深入挖掘专业课程、专业教育蕴含的思想政治元素,不断开发专业与思政有机结合的优质教学资源,在“专业思政”建设方面开拓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 进一步落实“三全育人”职责
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注重统筹推进,细化落实任务,强化日常部署,切实打通“三全育人”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可转化、可推广的一体化育人制度和模式。把立德树人,“三全育人”成效真正转化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上来。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11月
染织服装艺术学院劳动教育课程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发挥劳动育人功能,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劳动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决定将劳动教育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二级学院本科生中开设劳动教育实践课,现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目标导向。促进学生学习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促使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实际体验。通过让学生直接参与劳动过程,体验劳动感受,掌握劳动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提高动手能力,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三)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劳动育人功能,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拓展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课程设置
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将劳动教育融入专业课程,引导学生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专业劳动教育可根据课程需要和专业特点开展劳动教育环节,实行集中劳动实践和分散劳动实践相结合。如实验实习劳动;帮助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指导教师开展的相关辅导、打扫教学场所卫生等劳动、教学实验设备管理维护;重要教学活动安排的劳动等专业劳动教育。
三、教学形式
(一)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劳模报告会、劳动技能展演等,强化学生劳动自觉与责任感。
(二)开展与劳动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学生会活动,进行手工制作、学习帮扶、校企合作实践实习等活动。
(三)环境卫生劳动教育,教室、寝室以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劳动。
(四)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非营利性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团学干部、志愿者组织劳动,庆典和节假活动组织的公益劳动,开学第一周和放假前最后一周的劳动。
(五)组织学生参加与学校建设与管理等有关的志愿者、执勤活动,如环境卫生、新生接待、大型活动等
(六)组织学生参与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
(七)维护生活学习环境卫生,自觉值日和打扫卫生,积极参与公益劳动和组织分配的劳动任务。积极参与其他与劳动相关的学习、实践活动。
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家居生活劳动、公益劳动、专业劳动、劳动光荣等方面的意识和素养。
四、组织实施
(一)劳动教育由本学院组织实施,安排学生劳动课的指导教师可由辅导员、学院指定相关教师等兼任负责人负责劳动教育,包括开展劳动课教学和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劳动安全教育、负责学生劳动安全和过程管理、负责评定学生劳动表现等。
(二)学院做好开展劳动教育的宣讲工作,根据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安排贴近学生生活的劳动课程和劳动实践活动,并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劳动教育实践的安排与管理。
(三)学院做好学生劳动安全保障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大等易对身体或心理造成危险或危害的劳动任务。
五、纪律要求
(一)所有学生都应认真学习劳动课教学内容,积极参加劳动学习与实践活动,学生应在劳动课期间应服从指导老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接受分配的劳动任务。
(二)劳动课期间学生要坚守劳动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禁止利用劳动课时间从事其它与劳动教育无关的活动或私自外出。
(三)学生在劳动课期间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需请假者,应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请假制度办理。
(四)劳动课期间应服从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的安排,认真完成劳动实践任务。
(五)劳动课结束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六、考核要求
劳动教育实践从学生的劳动态度、出勤情况、劳动任务完成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学生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适参加劳动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学院同意后,可不安排劳动教育内容。劳动态度不积极、劳动表现差或无故缺席者在各类评优评先及评奖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