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顺利完成2019年春季开学综合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4日 14:29

2月22日,省教育厅下发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16号),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自查,并抽选全省36所高校进行实地督查,我院被定为受检单位。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责成党政办公室牵头抓总,11个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着力从严从实从早,逐项对照“高等学校自查表”,对3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1项具体内容进行查漏补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院春季开学和谐稳定,督查取得实效。



3月12日下午14时,省春季开学综合督查第十七组一行四人入校实地调研,学院党委书记王慎十、副院长何通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机关楼大会议室接待来访一行,并就我院春季开学自查情况向督查组进行汇报。



督查组组长、沈阳城市学院党委书记张学广传达了全省督查任务要求和工作部署,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调研员任晓光介绍了督查重点内容和此行调研安排。王书记代表学院向督查组一行表示欢迎,介绍了学院基本情况和目前开展的安全工作,何院长向督查组汇报了我院2019年春季开学综合督查工作自查情况,结合我院校园安全、条件保障、重点推进工作等方面自查结果,针对31项督查重点内容,详细介绍了各项工作开展的举措和成效,并就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随后,督查组查阅了我院开展各项工作的佐证材料,并就相关问题与具体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


会后,督查组在何院长陪同下,实地走访检查了我院保卫处、工业设计学院、染织服装设计系、雕塑系、学生公寓、食堂、卫生所,听取了各单位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材料,查看了安全设备放置和使用情况。





我院将以此次春季开学综合督查工作为契机,坚持以上率下、注重实绩、注重实效,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将维护校园安全,保障正常办学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打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美丽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