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2027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项目校内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至6月2日24:00。逾期所有项目不予修改,不予受理。
二、申报数量
202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实行限额制,我校申报不超过5项。
三、资助范围
本项目资助舞台艺术、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和工艺美术等领域创作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文艺评论人才培训。
不资助古代艺术品(文物)保护利用人才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和以城乡空间规划设计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训项目。
四、申请额度
国家艺术基金依据申报项目的培训类别、学员数量、授课时长等因素,同时参考项目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请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制定项目预算。
五、申报程序
有意申报的老师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可联系科研创作处获得我校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账号,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填写完成后,严禁个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项目。2026年6月3日至6月15日系统关闭前,科研创作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推荐申报的项目提交至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
六、申报材料
(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内地(大陆)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
(四)申报项目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其他财政性资金、基金支持以及第三方资助的,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申报材料。
(五)开展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的工作方案、完整课程安排、全部授课教师简介,以及与授课教师签署的协议。
(六)申报项目涉及国外培训活动的,须提交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
(七)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联系人:
沈阳校区:校部办公楼429室,任珅
电话:15004090636
鲁迅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