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202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本项目包括组织创作项目和个人创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创作项目
(一)申报时间
本项目校内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至6月2日24:00。逾期所有项目不予修改,不予受理。
(二)申报数量
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组织创作项目实行限额制,我校申报不超过2项。
(三)资助类型
组织创作项目资助已经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且在2026年4月15日之后开展的美术作品创作。
(四)资助范围
本项目资助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和书法、篆刻等作品创作。组织创作项目须创作不少于30件(组)作品。创作作品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整组作品。创作人员与作品对应数量应保持合理比例,上下浮动不超过20%。
(五)申请额度
组织创作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且不高于项目总成本预算额度的50%。请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制定项目预算。
(六)申报程序
有意申报的老师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可联系科研创作处获得我校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账号,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填写完成后,严禁个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项目。2026年6月3日至6月15日系统关闭前,科研创作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推荐申报的项目提交至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
(七)申报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
2、申报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若需要开具审读意见,务必尽早联系科研创作处)
3、申报项目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其他财政性资金、基金支持以及第三方资助的,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申报材料。
4、申报组织创作项目的内地(大陆)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已落实资金证明,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组织创作活动的工作方案,全部创作团队成员的艺术简介和已签署的创作协议。(已附《已落实资金证明模板》,需联系科研处盖章)
5、申报组织创作项目须提交创作作品的构思草图、初稿或作品小样的照片。
6、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二、个人创作项目
(一)申报时间
本项目校内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至6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数量
同一项目申报主体可申报1项个人创作项目。
(三)资助类型
个人创作项目资助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创作的美术作品。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创作的作品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国家重点美术馆和省级美术作品展览机构收藏。
(四)资助范围
本项目资助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和书法、篆刻等作品创作。个人创作项目创作作品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整组作品。
(五)申请额度
个人创作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六)申报程序
有意申报的老师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七)申报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
2、申报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若需要开具审读意见,务必尽早联系科研创作处)
3、申报项目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其他财政性资金、基金支持以及第三方资助的,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申报材料。
4、申报个人创作项目的内地(大陆)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身份证。
5、由本人所在地区或所属系统县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美术家协会(学会)、画(书)院、美术馆或开设美术创作研究专业的高等院校(所)等机构、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已附《推荐意见表(美术创作项目使用)》,需联系科研处盖章)
6、申报个人创作项目须提交申报项目作品的高清照片,项目申报主体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展览活动的获奖、参展证书以及代表作品的照片。
7、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联系人:
沈阳校区:校部办公楼429室,任珅
电话:15004090636
鲁迅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