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展览主题
今天的世界,在看似平静的表象背后蕴藏着太多的不确定性。基于后人类和人类世的现实境遇以及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我们在重新审视自我与他者关系的同时,被迫进一步审慎处理数字性和主体性的关系。面对新的情境,每个人都无法独善其身、置身事外。
第十一届学院摄影奖以“悬置与显现”为主题,强调面对复杂的状态,我们应该放下预设的“确定性”认知,重塑“主体性”,努力探索蕴含在现实世界背后的“真相”。
胡塞尔指出我们应该对于一切事物的确定性“存疑”,通过“悬置”和“还原”,进而让真相显现。胡塞尔的“悬置”是基于拒绝预设的成见,使事物以新颖的方式进入我们的意识之中,从而发现新的意义。当代摄影与胡塞尔思想的融合,可以让我们通过深入观察和呈现,打破观念的边界,探索隐藏在文化、历史和社会背景下的深层意义,从而激发观众去审视自己熟悉的“日常”。
本次学院奖以“悬置”为核,希望大家放下固有的认知,以全新的方式看待我们熟悉的世界及我们面临的处境,以体验和反思为起点,不断参与到现实问题的讨论中来。
二.入选资格及评选宗旨
第十一届学院优秀摄影作品展暨第十一届学院摄影奖活动由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辽宁省美术学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与鲁迅美术学院共同主办,由鲁迅美术学院影像艺术学院承办,鲁迅美术学院“双一流”办公室协办。学院优秀摄影作品展暨学院摄影奖着眼于中国当代影像艺术新面貌,面向以摄影、动态影像及新媒体类专业为主的全国高等艺术院校的在校本科生及在校研究生(含2023届毕业生),旨在拓展中国学院影像教育的学术深度,鼓励全国艺术院校的在校学生积极进行摄影实践,梳理学院摄影的新近发展动态,进而推动中国当代影像文化的持续健康发展。
摄影类
年度学院摄影金奖:1名
年度学院摄影银奖:2名
年度学院摄影铜奖:5名
年度学院摄影优秀奖:20名
动态影像\跨媒介类
年度学院摄影金奖:1名
年度学院摄影银奖:2名
年度学院摄影铜奖:5名
年度学院摄影优秀奖:10名
指导教师奖
为获奖作品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北京电影学院 朱炯
大连医科大学 赵欣
广州美术学院 刘庆元
广西艺术学院 李明杰
湖北美术学院 张朴
南京艺术学院 贾方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邓岩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上官星
上海大学美术学院 敖国兴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沈洁
上海师范大学 戴菲
上海理工大学 付玉竹
四川美术学院 刘阳
天津理工大学 李凌恒
天津美术学院 王帅
西安理工大学 张辉
西安美术学院 董钧
浙江传媒学院 胡晓阳
云南艺术学院 黄永来
中国传媒大学 宋泽毅
中国美术学院 刘阳
中央美术学院 姚璐
学院摄影奖主要设置两个参赛方向:摄影类与动态影像\跨媒介类。摄影类参选每人一组作品(5—20照片),动态影像\跨媒介类作品限一件。摄影类参选作品需提供jpg压缩文件(单张小于5M)、可供印刷出版的大文件,个人近照一张,以及报名表一份;动态影像类片长30分钟以内,格式为H264,分辨率1920x1080,其他相关文件还包括个人近照一张,海报一张,报名表一份。跨媒介作品需提供作品的展示效果图或者完整体现作品展示效果的方案图和现场图,以及作品阐述。参选作者的作品及所有相关文件需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某某院校某某系+某某+手机号,例:鲁迅美术学院影像艺术学院+张宏 +13900000000。作品投递方式可直接发送邮箱,也可提供百度云链接。推荐作品:文件夹名称为:某某院校某某系+推委姓名+某某+手机号投稿阶段结束即组织专家对征集初评,选出入选名单,评委会在入选作品中选择优秀作品进行展览。接到参展通知的作者需自行装裱作品,在11月28日前(含当日)将作品运至鲁迅美术学院影像艺术学院影棚实验室。2023年12月于鲁迅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第十一届学院优秀摄影作品展,展览期间进行第十一届学院摄影奖的评选,现场公布评选结果与获奖者名单。
六、参赛时间
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展品接收时间:2023年11月28日
正式展览时间:2023年12月6日—12月10日
投稿邮箱:lafaphotography@vip.163.com
联系电话:024-23931670
寄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鲁迅美术学院影像艺术学院影棚实验室,学院摄影奖布展组收。
寄件电话:18640395139
邮政编码:110000
鲁迅美术学院
2023年8月
有关展览事项的申明
1.学院摄影奖组委会面向参展者提供场地及技术支持;作品输出、装裱、布展等产生的费用由参展者自行负责。
2.参展者所有投稿作品题材、体裁均不得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必须保证参展作品为本人拍摄,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如引起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展人承担。
3.对因著作权等问题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参展证书,并在大展官网通报。
4.所有入选作品,组委会有权在本届大展活动(包括展览、巡展、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学术交流等)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无须向作者另行取得授权。
5.入选作者将会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入选证书和本次展览画册。
6.入选作品参加展览数量根据展场条件调整,作品输出及装裱达不到展览要求的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是否参展。
海报:孙国鹏
文字:严程
编辑:孙铭泽
初审:蒋建兵
复审:林简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