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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重见本真—2022第十届学院优秀摄影作品展暨第十届学院摄影奖征稿启事
2022-07-12 09:13  






一、入选资格及评选宗旨


第十届学院优秀摄影作品展暨第十届学院摄影奖活动由辽宁省教育厅艺术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辽宁省美术学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与鲁迅美术学院共同主办,由鲁迅美术学院影像艺术学院承办,鲁迅美术学院“双一流”办公室协办。学院优秀摄影作品展暨学院摄影奖着眼于中国当代影像艺术新面貌,面向以摄影、实验影像及新媒体类专业为主的全国高等艺术院校的在校本科生及在校研究生(含2022届毕业生),旨在拓展中国学院影像教育的学术深度,鼓励全国艺术院校的在校学生积极进行摄影实践,梳理学院摄影的新近发展动态,进而推动中国当代影像文化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届学院摄影奖以“重见本真”为主题,在“后疫情时代”强调每一个个体都应该探寻属于自己的独特人生并不断追寻自我、超越自身。海德格尔指出关于人的本质,并没有一个关于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标准定义。人们不断面向未来筹划自身,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是自身的选择与想法使然。不随波逐流,就是本真的状态。本次学院奖在其创立的第一个十年,以“本真”为核,希望所有的艺术创作者,都能重见本真,回归艺术创作的初心,关照当下,用艺术治愈生活。




二、奖项设置


摄影类

年度学院摄影金奖:1名

年度学院摄影银奖:2名

年度学院摄影铜奖:5名

年度学院摄影优秀奖:20名


实验影像\跨媒介类

年度学院摄影金奖:1名

年度学院摄影银奖:2名

年度学院摄影铜奖:5名

年度学院摄影优秀奖:10名


指导教师奖

为获奖作品的指导老师颁发学院摄影优秀指导教师奖




三、推荐委员(按学院拼音排名)


北京电影学院      朱   炯

大连医科大学      赵   欣

广州美术学院      刘庆元

广西艺术学院      李明杰

湖北美术学院      张   朴

南京艺术学院      贾   方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邓   岩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上官星          

上海大学美术学院      敖国兴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沈   洁      

上海师范大学      戴   菲

上海理工大学      付玉竹

四川美术学院      刘   阳

天津理工大学      李凌恒

天津美术学院      王   帅

西安理工大学      张   辉

西安美术学院      董   钧

浙江传媒学院      胡晓阳

云南艺术学院      黄永来

中国传媒大学      宋泽意

中国美术学院      刘   阳

中央美术学院      姚   璐




四、投稿细则


学院摄影奖主要设置两个参赛方向:摄影类与实验影像\跨媒介类。摄影类参选每人一组作品(5—20照片),实验影像\跨媒介类作品限一件。摄影类参选作品需提供jpg压缩文件(单张小于5M)、可供印刷出版的大文件,个人近照一张,以及报名表一份;实验影像类片长30分钟以内,格式为H264,分辨率1920x1080,其他相关文件还包括个人近照一张,海报一张,报名表一份。跨媒介作品需提供作品的展示效果图或者完整体现作品展示效果的方案图和现场图,以及作品阐述。参选作者的作品及所有相关文件需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某某院校某某系+某某+手机号,例:鲁迅美术学院影像艺术学院+张宏 +13900000000。作品投递方式可直接发送邮箱,也可提供百度云链接。推荐作品:文件夹名称为:某某院校某某系+推委姓名+某某+手机号
投稿阶段结束即组织专家对征集初评,选出入选名单,评委会在入选作品中选择优秀作品进行展览。接到参展通知的作者需自行装裱作品,在11月30日前(含当日)将作品运至鲁迅美术学院影像艺术学院影棚实验室。2022年12月于鲁迅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第十届学院优秀摄影作品展,展览期间进行第十届学院摄影奖的评选,现场公布评选结果与获奖者名单。




五、参赛时间


投稿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0日

展品接收时间:2022年11月30日

正式展览时间:2022年12月16日—12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lafaphotography@vip.163.com

联系电话:024-23931670

寄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鲁迅美术学院影像艺术学院影棚实验室,学院摄影奖布展组收。

寄件电话:18640395139

邮政编码:110000

鲁迅美术学院

2022年7月





有关展览事项的申明



1.学院摄影奖具体时间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做调整。
2.学院摄影奖组委会面向参展者提供场地及技术支持;作品输出、装裱、布展等产生的费用由参展者自行负责。
3.参展者所有投稿作品题材、体裁均不得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必须保证参展作品为本人拍摄,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如引起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展人承担。
4.对因著作权等问题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参展证书,并在大展官网通报。
5.所有入选作品,组委会有权在本届大展活动(包括展览、巡展、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学术交流等)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无须向作者另行取得授权。
6.入选作者将会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入选证书和本次展览画册。
7.入选作品参加展览数量根据展场条件调整,作品输出及装裱达不到展览要求的组委会 有权决定作品是否参展。




编辑:严程  叶红

审核:林简娇  蒋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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