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2020 年版)
一、选修课
选修课(含创新、创业指导课)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学年,研究生院在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的第十二教学周公布选修课课程目录, 学生依据选课目录上的课程在学校选课系统上进行选课,要求修满 8 学分(含 8 学分) 以上的课程,课程考核形式为考查。研究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取得一定成绩,经过本人申请,导师和教学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认定,可以免修创新创业指导课而直接获得创新创业指导课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
艺术学理论学科专业必修课原则上设置 10 门,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课程、 学科前沿课程、艺术实践课程;美术学学科、设计学学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必修课原则上设置 8 门,含核心课程、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课程、学科前沿课程、艺术实践课程;各学科专业必修课均为 34 学分, 544 学时。在总学分、总学时不变的情况下,各学科、各专业、各研究方向可以根据本学科、本专业、本研究方向的具体情况来设置、调整课程的门数、每门课程的学时数、
学分数、周学时数、周数。
三、必修环节
(一)读书笔记
要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第一至第四学期每学期完成2 篇读书笔记, 共 8 篇读书笔记;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第一至第四学期每学期完成 1 篇读书笔记,共 4 篇读书笔记。读书笔记的书目由研究生导师指定,读书笔记报告由研究生在下一学期开学注册时交到所在教学单位,字数要求为2000 字左右,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由教学单位留存,保存期限同考试试卷和期末作业,要求研究生将每学期的读书笔记制作成 PPT,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研究生进行读书笔记汇报及 PPT 演示,每个学生不少于十分钟,各教学单位根据研究生读书笔记和 PPT 演示情况给出相应的考查成绩。毕业要求读书笔记考查成绩均为合格以上。
(二)中期汇报展
研究生中期汇报展在第四学期进行,是研究生教学、科研、创作的阶段性汇报。实践类研究生要求展出研究生学习期间代表性作品 1-3 件和研究生中期汇报册(包含专业必修课、选修课、读书笔记、实践报告、学术成果、专业成果等)。理论类研究生将学习情况制作 PPT 在教学单位进行公开汇报,并提交研究生中期汇报册。各教学单位根据研究生中期汇报的完成情况给出相应的考查成绩,毕业
要求中期汇报展考查成绩为合格以上。经学校批准参加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生,由于第四学期在国外学习,可以不参加中期汇报展, 回国后补交研究生中期汇报册。研究生中期汇报册归入毕业生学业档案,由学校档案室存档。
(三) 学术成果(学术型研究生完成)
实践类学术型研究生要求参加展览(设计比赛)或举办个(联)展 1 次,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方向学术论文 1 篇,参展参赛的研究生需提供参加展览(比赛)的有关资料(展览请柬、展览宣传资料、展览画册、展览照片、展览影像资料、设计比赛的通知、设计作品等);理论类研究生要求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方向学术论文 1 篇。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需提供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学术成果的考核形式为考查, 由研究生导师及教学单位进行考核。学术型研究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取得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成果,达到或相当于培养方案对学术型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的,经过本人申请,导师和教学培养单位审核, 学校学术委员会学科组认定,可以免学术成果的要求。
(四)专业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
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参加展览(设计比赛)2 次(或参展参赛并获奖 1 次,或参展参赛 1 次并公开发表 1 篇本专业方向专业论文);举办个(联)展 1 次。专业学位研究
生需提供参加展览的有关资料(展览请柬、展览宣传资料、展览画册、展览照片、展览影像资料、设计比赛的通知、设计作品等)。专业成果考核形式为考查,由研究生导师及教学单位进行考核。研究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 取得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成果,达到或相当于培养方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成果要求的,经过本人申请,导师和教学培养单位审核,学校学术委员会学科组认定,可以免专业成果的要求。
四、毕业环节
(一)毕业创作
为保证毕业创作的原创性,研究生在毕业创作时需要提交毕业创作自述,阐明创意灵感来源,资料收集等情况,字数不少于 1500 字,同时提供毕业创作所绘制的手稿、草图 5 张以上,纪录整个创作过程,按照过程或者类别排列并提供简要说明。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和电子版由教学单位留存, 归入毕业生学业档案,与毕业创作一起由学校档案室存档。毕业创作自述计入毕业创作成绩,占 10 分,即总成绩的 10%,评分办法同毕业创作。
(二) 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展览前需要提交毕业设计自述, 阐明创意灵感来源和构想,资料收集、创作设计草图等情况,字数一般在 1500 字左右,同时提供毕业设计所绘制的手稿、草图
5 张以上,纪录整个设计过程,按照过程或者类别摆放并提供简要说明。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和电子版由教学单位留存,归入毕业生学业档案, 与毕业设计一起由学校档案室存档。毕业设计自述计入毕业设计成绩,占 10 分,即总成绩的 10%,评分办法同毕业设计。
(三)学位论文
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按照《鲁迅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的规定》执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学位论文须符合《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五、考核与成绩记载
考核形式为考试、综合考核的课程按百分制给出成绩;考核形式为考查的课程成绩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在评定奖学金等方面需要进行按百分制成绩换算时,对应如下:优秀=90 分, 良好=80 分,及格=60 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或百分制低于 60 分的,下学期开学初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按合格或 60 分计入学业成绩。毕业创作、毕业设计成绩 70 分为合格, 低于 70 分的重修一年。学位论文成绩 70 分为合格,低于 70 分的需重修半年。学位论文、毕业创作(毕业设计)成绩同时低于 70 分,不给予重修机会,发结业证书。
六、本培养方案实施细则从 2020 级研究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