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与成绩记载(摘自《鲁迅美术学院研究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要求参加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以下统称课程),并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成绩。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及考核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规定执行。学校健全研究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
首页 | 部门概况 | 招生就业 | 学科学位 | 培养与质量 | 学生管理 | 学术交流
版权所有:鲁迅美术学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发展规划处)地址:艺美楼三楼办公室;大连校区行政楼307办公室。电话:0411-3996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