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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术语释义

时间:2026-03-07    浏览量:

术语释义

一、学科:我国按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三个层次来划分和管理知识类别。全部知识划分为13个学科门类。我校学科分属于艺术学和工学两个门类。

一级学科:即学科大类。实行按一级学科招生、按一级学科发证的政策。根据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我校现设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

学科方向:一级学科之下涵盖相对稳定、宽窄适度的知识和技能领域,体现学校基本的学术资源和脉络。有些一级学科目录之下不设二级学科,则通常使用“学科方向”代替原二级学科的范畴。我校现有各学科方向均为学校自设,一般与二级学院对应。

研究方向:学科方向之下设置的细分领域,涵盖相对稳定、更为聚焦的知识和技能领域,体现现有的学术资源和人才分布。一般与我校的建制系相对应。

二、学习方式:指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时利用学习时间的方式。根据教育部规定,按学习方式将研究生区别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学费、基准学制、学习计划安排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三、学位类型:我国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学术型学位按照13个学科门类授予。我校可在三个一级学科授予艺术学硕士学位。

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职业型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按照专业学位“类别”授予。我校现有一个专业学位类别:艺术硕士。部分专业学位包含若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下设8个领域,我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分为美术和艺术设计两个“领域”。

四、录取类别:在研究生录取环节根据就业方式确定的类别。2014年以前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委培和自筹四类。自2014年起,研究生录取类别简并为定向和非定向两大类。

定向: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五、培养类别:我校根据学科属性和培养侧重而对研究生进行的划分,分为理论类和实践类两类。理论类和实践类的划分根据学科自身属性和入学考试科目确定,二者在学位论文字数、毕业要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理论类:以学术研究为主,以发表论文或研究报告等为成果,一般不要求开展毕业创作(设计)。

实践类:以艺术创作和设计为主,须完成毕业创作(设计)及展示,学位论文字数要求比理论类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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