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圆满完成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8:57  消息来源:

截至2017年10月31日,我院圆满完成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整理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数据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及其他共计10大类50条内容。


2016-2017学年鲁迅美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进展,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6-2017学年主动公开信息涉及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公开,包括学院发展规划、管理目标、教学改革、学风建设、学位管理、组织人事分配改革、中外合作等,其中基本信息中公开学院办学基本情况、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2017年工作要点、年度报告等。在招生、毕业分配工作方面,公开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的政策依据、指标、分数、录取结果及毕业生分配的政策及具体分配的情况等等。在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方面,学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学院网站等形式公布, 2017年预算、2016年决算在批复后20日内,通过学院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在人事师资信息方面,公开学院岗位设置、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专任教师科研岗位管理及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项工作情况。在教学质量信息方面,包括质量报告、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等。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工作方面,公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先进称号的评选,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特困生学习费用的减免和资助等项工作情况,全年新增《鲁迅美术学院本科生管理规定》,修订《鲁迅美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鲁迅美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鲁迅美术学院学生申诉办法》。在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建设方面,公开学风建设机构、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科学研究行为规范和管理办法等。在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公开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等情况。


学院通过推行校务信息公开,激发了师生员工参与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实行信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在监督。只有牢牢把握住公开的针对性、真实度,才能形成公开制度的良性循环。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基层民主、有效预防腐败的要求,以解决师生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不断探索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途径、方式,促进了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了学院的改革和发展。 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圆满完成受到了全院师生和社会公众的高度评价。